拆除工安全操作规程1、拆除前对建筑物进行详细调查,制定安全措施。2、认真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领导和监督下进行。3、施工前应将电线、煤气管道、水管、供热设备等干线、通过建筑物的支线切断或改道。4、工人从事拆除时,应站在脚手架和稳定的结构部分上,自上而下进行。禁止多层同时拆除,支撑部分要后拆。一般不得采用推倒方法进行,必须采用推倒方法进行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 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能超过墙厚的 13。 墙的厚度小于两砖半的时候,不准进行掏掘。掏掘时一定要有支撑。(2)推倒时要发出信号,确认无危险时再推。5、高处拆除时,要设置溜放槽,禁止随拆随扔,要顺槽溜下。较大较重材料要用起吊设备,拆下材料要及时清理,分类堆放,无关人员禁止靠近工作场地。6、拆除煤气炉时应先切断煤气,经测定炉内确无煤气时才能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