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定讲解了爆破作业中的具体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规定指出,导火索长度不得少于1.2米,最后一炮响过5分钟后才能进入作业现场。禁止单人进行爆破作业,点火爆破前需在危险区设置岗哨,确保无人通行后解除警戒,并通知附近矿区人员撤离危险区。爆破器材的管理使用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器材不遗失、不转让、不擅自销毁或挪作他用。爆破后,必须检查工作面,及时处理或上报盲炮等不安全因素,并将剩余器材如数交回入库。装炮作业必须由两人进行,且不得使用金属器材。处理盲炮时需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定期学习巩固装、点盲炮的安全知识。工作面严禁形成伞檐和空洞,作业人员不得酒后作业或在作业面根基处休息。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GB6722-86爆破安全规程,违反规定者将视情节从严处理或追究刑事责任。爆破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定适用于矿山、建筑、交通等领域中涉及爆破作业的单位和个人。特别是从事爆破作业的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及现场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定,确保爆破作业的安全和顺利进行。同时,该规定也可作为相关监管部门对爆破作业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