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炼铁制造部安全操作规程通则1、总 则(1)为了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观念,保安全生产责任有效落实,根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整制度,结合炼铁制造部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认真执行五同时和工程项目的三同时,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第一的原则。(3)各级、各部门的主要领导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对待事故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4)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职工必须依法行使安全生产权利,忠实履行安
2、全生产义务,在各自岗位上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坚持做到四不伤害。(5)炼铁制造部全体干部员工必须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观念,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2、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炼铁制造部全体干部员工(含劳务) 、三外单位以及来炼铁制造部参观、学习、检修、调试设备等项目的外来人员。3、通 则(1)全体干部、职工,必须熟知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含相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作业中采用岗位规程与专项规程相结合,熟知公司和炼铁制造部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贯彻执行。(2)凡发现安全隐患
3、和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现象,职工有权利和义务向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遇有严重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3)进入岗位或工作现场、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劳保用品和防护用品(主要包括工作服、劳保鞋、绝缘鞋、安全帽、面罩、口罩、耳塞、手套等) ,劳保防护用品必须按照国家或行业劳动防护用品标准要求使用,扣好衣服及袖口衣扣,接触高温作业岗位贴身内衣必须为纯棉制品,留长发者必须将其挽入帽内;进入尘毒现场,必须戴好防尘防毒用具。高温区域作业要求必须携带使用防暑降温设备、药品、饮品、物品等。(4)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安全考试不合格人员不准上岗。入厂新工、实习、代培或临时参加
4、劳动及变换工种,长期休病、事、产假、探亲假、复工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或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5)岗前 4 小时及岗中严禁饮酒,违反者严肃处理。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严禁脱岗、串岗、睡岗、玩手机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带小孩或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场所。(6)工作中不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规章制度,按照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机防护要求,做到四不伤害,经常检查设备,发现问题处理上报,杜绝一切事故。(7)工作前必须详细检查设备、设施和工作场所,发现异常情况,机电设备失灵后,应通知专业人员修理,应先汇报、后处理处理,并按照规定办理作业审批手续;任何区域任何作
5、业严禁单人处理故障。(8)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安全防护设施的状态,如因工作需要则应向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并附带防范措施,经许可后方可作业;(9)特殊环境作业(有限空间、高空、动火、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必须按照规定办理作业手续,制定安全措施,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作业。(10)进入煤气区域(系统)时,必须进行 CO 浓度监测,随身携带便携式报警仪挂在靠近呼吸部位,严禁放在口袋内,确认含量不超标或有防范措施后方可进入,并有专人监护,严禁单人进入煤气区域(系统) ,作业完毕应迅速撤离现场,清点人数,不准滞留,高炉正常生产期间严禁人员未佩戴空气呼吸器到高炉均压放散平台及以上区域,防止煤气中毒。(11)岗位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所使用或操作的设备性能、工艺要求和操作规程、注意事项,操作台上禁止放水杯。设备应专人操作,未经主管负责人允许,严禁他人擅自动用,学徒期间,不得由学徒人员单独操作设备。(12)生产现场设备安全设施完好,做到六有有轮必有罩,轴节必有套,井沟坑必有盖,梯台必有栏杆,电器设备必须有接地接零,压力容器必须安全附件齐全。运转的设备及旋转部位、移动部位,应有防护隔离装置,不准站在或触及旋转部位,不准站在可能断裂飞出物件、碎屑的正前方,一切从事作业有物体飞出、溅出等作业时必须使用防护面罩或防护眼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