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各级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我单位明确了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了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共建立健全八项职责。一是场所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或委托管理单位的职责。明确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和逐级消防负责人;二是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明确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消防安全责任;三是消防安全管理人的职责。 明确单位负责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的消防安全责任;四是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明确单位各个部门负责人的消防安全责任;五是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的职责。 明确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六是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的职责。 明确单位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七是保安人员的职责。明确单位保安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八是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消防安全职责。明确单位各重点工种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