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岗位消防安全职责讲解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相关规定的指引,某单位明确了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并确定了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该文件详细列举了八项职责:场所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或委托管理单位的职责,即明确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和逐级消防负责人;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职责,即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管理人的职责,即单位负责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负责人的消防安全责任;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职责,即单位各个部门负责人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的职责,即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的职责,即单位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保安人员的职责,即单位保安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以及电气焊工、电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操作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即单位各重点工种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各级岗位消防安全职责适用于各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尤其是那些需要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和落实具体措施的单位。它为这些单位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帮助其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确保每个岗位都能明确自己的消防安全职责,从而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