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排土场安全操作规程1、矿山排土场应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设计。与采矿场、工业场地(厂区)、居民点、铁路、道路、输电网线和通讯干线、耕种区、水域、隧道涵洞、旅游景区、固定标志及永久性建筑等的安全距离要符合设计规定;2、 内部排土场不应影响矿山正常开采和边坡稳定,排土场坡脚与开采作业点之间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必要时应设置滚石或泥石流拦挡设施;3、排土场排土工艺、排土顺序、排土场的阶段高度、总堆置高度、安全平台宽度、总边坡角、废石滚落可能的最大距离,及相邻阶段同时作业的超前堆置距离等参数,均应在设计中明确规定;4、 排土场进行排弃作业时,应圈定危险范围,并设立警戒标志,无关人员不应进入危险范围内;任
2、何人均不应在排土场作业区或排土场危险区内从事捡矿石、捡石材和其他活动。未经设计或技术论证,任何单位不应在排土场内回采低品位矿石和石材;5、排土场最终境界 20m 内,应排弃大块岩石;6、 高台阶排土场,应有专人负责观测和管理;发现危险征兆,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7、汽车排土作业时,有专人指挥;非作业人员不应进入排土作业区,进入作业区内的工作人员、车辆、工程机械,应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8、排土场平台平整;排土线整体均衡推进,坡顶线呈直线形或弧形,排土工作面向坡顶线方向有 2%5%的反坡;9、 排土卸载平台边缘, 有固定的挡车设施, 其高度不小于轮胎直径的 1/2,车挡顶宽和底宽分别不小于轮胎
3、直径的 1/4 和 3/4;设置移动车挡设施的,对不同类型移动车挡制定相应的安全作业要求,并按要求作业;10、按规定顺序排弃土岩;在同一地段进行卸车和推土作业时,设备之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11、卸土时,汽车垂直于排土工作线;汽车倒车速度小于 5km/h,不应高速倒车,以免冲撞安全车挡;12、在排土场边缘,推土机不应沿平行坡顶线方向推土;13、排土安全车挡或反坡不符合规定、坡顶线内侧 30m 范围内有大面积裂缝(缝宽 0.1m0.25m)或不正常下沉(0.1m0.2m)时,汽车不应进入该危险区作业,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方可恢复排土作业;14、排土场作业区内烟雾、粉尘、照明等因素导致驾驶员视距小
4、于 30m,或遇暴雨、大雪、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停止排土作业;15、汽车进入排土场内应限速行驶,距排土工作面 50200m 时速度低于16km/h,50m 范围内低于 8km/h;排土作业区设置一定数量的限速牌等安全标志牌;16、排土作业区照明系统完好,照明角度符合要求,夜间无照明不应排土;灯塔与排土车挡距离要符合要求;17、挖掘机和装载机、推土机作业时不许向台阶坡顶线方向倒车行驶或靠近坡顶线平行行走;18、 排土场周围,应修筑可靠的截洪和排水设施拦截山坡汇水;19、当排土场范围内有出水点时,应在排土之前采取措施将水疏出;排土场底层排弃大块岩石,以便形成渗流通道;20、汛期及时了解和掌握水情和气象预报情况,并对排土场,下游泥石流拦挡坝,通讯、供电及照明线路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21、每班排土作业前和作业中应落实专人检查排土场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2、排土场关闭前,由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安全稳定性评价并报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