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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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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目 录第一章 总则.1第二章 基本要求. 1第三章 消除坠落危害.2第四章 坠落预防. 3第五章 坠落控制. 4第六章 其他安全要求.6第七章 高处作业许可证.7第八章 安全职责. 8第九章 附则.9附录A 高处作业许可证.10受影响相关方共同签署:.11附录B 坠落预防计划指南.121工作区域的坠落危险有以下类型:.122防坠落装备至少应包括下列物品:.123检查.124头部保护. 125急救和救援.126援救人员注意事项.12附录C坠落保护系统检查清单.13附录D(资料性附录) 全身式安全带检查清单.15表 D.1全身式安全带检查清单.15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

2、规范 XX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控制高处作业风险,确保作业人员生命健康和安全,避免企业财产损失,依据 XX 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范 (Q/SY1236-2009)及XX 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范 (Q/SY1240-2009) ,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的高处作业包括: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m 以上(含 2m)位置进行的作业。第三条 高处作业实行分级管理。作业级别作业高度作业许可证审批层级批准人第一级2m-5m班组(机组)级班组(机组)长第二级5m-20m基层队级基层队长第三级20m 以上科级生产单位(项目部)级科级生产单位(项目部)主管领导第四条 高处作业实行作业许可,并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

3、(对于进行了风险识别和控制,并有操作规程或方案且频繁进行的高处作业,如:工程建设施工、钻井、井下作业、更换路灯等,首次作业时应办理一次性高处作业许可证,但每次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告知) 。高处作业许可证参见附录A。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 XX、XX(以下简称 XX 公司)。第二章 基本要求第六条 本规定由安全环保处归口管理,所属各单位安全环保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第七条高处作业中的坠落防护应通过采取消除坠落2危害、坠落预防和坠落控制等措施来实现。坠落防护措施的优先选择顺序如下:1、尽量选择在地面作业,避免高处作业;2、设置固定的楼梯、护栏、屏障和限制系统;3、使用工作平台,如脚手架或带升

4、降的工作平台等;4、使用边缘限位安全绳,以避免作业人员的身体靠近高处作业的边缘;5、使用坠落保护装备,如配备缓冲装置的全身式安全带和安全绳。如果以上防护措施无法实施,不得进行高处作业。第八条 高处作业前应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根据分析结果,确定应采取的相关措施。第九条 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应进行相关的教育培训。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严重关节炎、手脚残疾、饮酒或服用嗜睡、兴奋等药物的人员及其他禁忌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第三章 消除坠落危害第十条 在作业项目的设计和计划阶段,应评估工作场所和作业过程高处坠落的可能性,制定设计方案,选择安全可靠的工程技术措施和作业方式,避免高处作业。

5、第十一条 在设计阶段应考虑减少或消除攀爬临时梯子的风险,确定提供永久性楼梯和护栏。在安装永久性护栏系3统时,应尽可能在地面进行。第十二条 在与承包商签订合同时,凡涉及高处作业,尤其是屋顶作业、大型设备的施工、架设钢结构等作业,应制定坠落保护计划。坠落保护计划指南参见附录 B。第十三条 项目设计人员应能够识别坠落危害,熟悉坠落预防技术、坠落保护设备的结构和操作规程。安全专业人员应在项目规划的早期阶段,推荐合适的坠落保护措施与设备。第四章 坠落预防第十四条 如果不能完全消除坠落危害,应通过改善工作场所的作业环境来预防坠落,如安装楼梯、护栏、屏障、行程限制系统、逃生装置等。第十五条 应避免临边作业,

6、尽可能在地面预制好装设缆绳、护栏等设施的固定点,避免在高处进行作业。如必须进行临边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第十六条 作业前应预先评估,在合适位置预制锚固点、吊绳及安全带的固定点。第十七条 尽可能采用脚手架、操作平台和升降机等作为安全作业平台。高空电缆桥架作业(安装和放线)应设置作业平台。第十八条 禁止在不牢固的结构物(如石棉瓦、木板条等)上进行作业;禁止在平台、孔洞边缘、通道或安全网内休息。4楼板上的孔洞应设盖板或围栏。禁止在屋架、桁架的上弦、支撑、檩条、挑架、挑梁、砌体、不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第十九条 梯子使用前应检查结构是否牢固。踏步间距不得大于 300mm; 人字梯应有坚固的铰链和限制跨度的拉链。禁止踏在梯子顶端工作。用靠梯时,脚距梯子顶端不得少于四步,用人字梯时不得少于二步。靠梯的高度如超过 6m,应在中间设支撑加固。第二十条 在平滑面上使用梯子时,应采取端部套、绑防滑胶皮等措施。直梯应放置稳定,与地面夹角以 6070为宜。在容易滑偏的构件上靠梯时,梯子上端应用绳绑在上方牢固构件上。禁止在吊架上架设梯子。第五章 坠落控制第二十一条 如不能完全消除和预防坠落危害,应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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