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业职业卫生卫生管理制度管理制度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七、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九、劳动者职业卫生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十一、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十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第一章第一章总总则则第一条第一条目的目的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 法规、 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
2、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健康与安全, 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范围东露天选煤厂第三条第三条术语术语 定义定义1、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2、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3、职业禁忌症:是指企业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
3、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害的疾病,及个人特殊生理和病理状态。4、有害作业:是指在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健康的因素(包括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等)。第二章第二章组织机构组织机构第四条第四条组织机构与责任组织机构与责任设立职业健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厂长全面负责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安全厂长负责监护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职业健康管理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职业病防治组织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具体职责:1组织制定(修订)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贯彻执行。2根据选煤厂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3制定选煤厂年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
4、,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4直接领导全厂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建立新阳选煤厂职业健康管理台帐和档案。5组织对全厂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危害防治法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 对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 奖励, 对违章者、 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6定期检查厂各部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7定期听取各部门、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危害防治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8对选煤厂内部发生职业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9对选煤厂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5、负直接责任。10.各层级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职责见第三章。第三章第三章职职责责第五条第五条管理职责管理职责1 1、主管领导职责、主管领导职责、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职业危害防治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定年度职业
6、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 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 切实做到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亲自参加厂内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对全厂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2 2、分管领导职责:、分管领导职责:、严格遵守职业健康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标准等,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我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规划;、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职业健康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公司存在的职业危害重大隐患和问题,不断改善劳动作业环境,保证职业危害防治设施经费等投入的有效实施;、保证我厂职业健康管理机构的运行所需人力、物力;、及时、如实向上级安全监管局报告职业危害事故。3 3、安监部门职责、安监部门职责、安安监部负责全厂司职业病预防、统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健康档案,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