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胎制造企业职业病危害双体系实施指南》讲解了轮胎制造企业在生产活动中如何实施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与管控的标准。该标准涵盖了轮胎制造企业的职责要求、工作程序和内容、文件管理和持续改进等方面的内容。具体而言,该指南强调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并要求建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领导和组织机构。该标准还详细规定了不同层级负责人和员工在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中的具体职责,包括公司级、工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以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责任。此外,还提出了建立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确保体系的有效实施和运行。该标准还强调了培训的重要性,要求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确保企业各级人员了解并掌握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轮胎制造企业职业病危害双体系实施指南》适用于山东省内的轮胎制造企业,旨在指导这些企业在生产活动中有效识别、评估和控制职业病危害风险。该标准不仅适用于轮胎制造企业的管理层,也适用于一线操作工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帮助他们提高职业病防治意识和能力,确保企业生产活动的安全与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