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英砂生产企业双体系实施指南》讲解了石英砂生产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的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和内容、文件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内容。该标准规定了石英砂生产企业在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中的具体措施和方法,包括基础管控措施和现场管控措施。基础管控措施涉及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管理人员配备、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职业健康监护等多个方面;现场管控措施则关注工作场所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的设置、运行及维护、个体防护用品配备与使用、警示标识设置等方面。此外,标准还强调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要求企业建立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和组织机构,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要求,确保体系建设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石英砂生产企业双体系实施指南》适用于山东省内所有从事石英砂生产活动的企业。这些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面临的职业病危害风险较高,需要通过实施本标准来有效识别、评估和控制职业病危害风险,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该标准不仅为企业提供了具体的指导和操作方法,还有助于提升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识,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