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讲解了山东省为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而采取的具体措施。该文件详细列出了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责任,包括总则、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等内容。具体而言,文件强调了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需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此外,文件还明确了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安全生产投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的职责。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安全总监)则需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包括主持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开展工作、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状况等。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适用于山东省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制造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采矿业、化工行业等高危行业。该文件特别强调了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在安全生产中的具体职责,旨在确保所有从业人员都能明确自身的安全生产责任,从而提高企业的整体安全管理水平。同时,该文件也适用于各级政府安委会、安全生产专项督导工作组及中央驻鲁企业和省管企业,帮助这些单位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生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