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 J DC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督日GB 5 0 3 4 7 - 2 0 0 4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C o d e o f d e s i g n f o r p o w d e r e x t i n g u i s h i n g s y s t e m s2 0 0 4一0 9一0 2发布2 0 0 4一1 1一0 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 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 34 7- 2 00 4C o d e o f d e s i g n f o r p o wd e r e x t
2、i n g u i s h i n g s y s t e ms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 2004年 11月 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 2 6 6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的公告 现批准 干粉灭 火系统设 计规范 为国家标准, 编 号为G B 5 0 3 4 7 -2 0 0 4 , 自2 0 0 4年 1 1 月 1日起实施。其中, 第 1 . 0 . 5 ,3 . 1 . 2 ( 1 ) 、3 . 1 . 3 , 3 . 1 . 4 , 3 . 2 . 3, 3 . 3 . 2 , 3 . 4 . 3 , 5
3、. 1 . 1 ( 1 )、5 . 2 . 6 , 5 . 3 . 1 ( 7 ) , 7 . 0 . 2 , 7 . 0 . 3 , 7 . 0 . 7条( 款) 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00四年九月二 日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 1 9 9 9 习 3 0 8号文 关于印发“ 一九九九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 修订计划” 的通知 要求, 本规范由公安部负责主编, 具体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会同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 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东北大学、 深圳市公安消防支队、 广东胜捷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杭州新纪元
4、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消防工程公司、 吉林化学工业公司设计院等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在编制过程中, 编制组遵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 以及“ 预防为主、 防消结合” 的消防工作方针, 对我国干粉灭火系统的研究、 设计、 生产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 在总结已有科研成果和工程实践经验的基础上, 参考了欧洲及英国、 德国、 日本、 美国等发达国家的相关标准 经广泛地征求有关专家、 消防监督部门、设计和科研单位、 大专院校等的意见, 最后经专家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七章和两个附录, 内容包括: 总则、 术语和符号、 系统设计、 管网计算、 系统组件、 控制与操作、 安全要求等。其中黑粗体字为强
5、制性条文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公安部负责具体管理,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 注意总结经验、 积累资料, 并及时把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规范管理组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 1 1 0 号, 邮编 3 0 0 3 8 1 ) ,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 本规范主编单位、 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 主 编 单 位 : 公安部天津 消防研究 所 参 编 单 位: 吉林省公安消防总队 云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t r 北 大学 深圳 市公安消防支队 广东胜捷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杭 州新纪元消防科技有限公 司 陕西
6、消防工程公司 吉林化学工业公司设计院主要起草人: 东靖飞宋旭东魏德洲郑智罗兴康 刘跃红李深梁何文辉伍建许丁国臣 戴殿 峰石秀芝杨丙杰沈纹王宝伟目次1 总则 1)2 术语和符号 , “ “ ” (2) 2 . 1 术语 “ (2) 2 . 2符 号 (3 )3 系统设计 , ( 7) 3 . 1一 般 规 定 ( 7 ) 3 . 2 全淹没灭火系统 (8) 3 . 3 局部应用灭火系统 t (9) 3 . 4 预制灭火装置 “门。)4 管网计算 ( 1 1 )5 系统组件 ( 1 5 ) 5 . 1 储存装置 ( 1 5) 5 . 2 选择阀和喷头 、 “ “ ( 1 6) 5 . 3 管道及附件 、 ”“ ( 1 6 )6 控制与操作 “ ”( 1 8 )7 安全要求 ( 1 9 )附录 A 管道规格及支、 吊架间距 ( 2 0 )附录 I3 管网分支结构 “ “ ( 2 1 )本规范用词说明 , , “ ” ”( 2 2 )附 : 条 文说明 ( 2 3)1 总则1 . 0 . 1 为合理设计干粉灭火系统, 减少火灾危害, 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 制定本规范。1 . 0 . 2 本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