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3部分 水雾喷头讲解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水雾喷头的技术规范、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的要求。该标准在GA 33-1992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主要变化包括调整水雾喷头型号的内容,增加外观、标志和接口螺纹的要求,调整流量特性、雾滴尺寸和喷洒性能的要求,新增喷头强度、氨应力腐蚀、抗振动性能和抗机械冲击性能的要求,并增加了闭式水雾喷头的相关要求。本标准的第5章和第7章为强制性内容,其余为推荐性内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3部分 水雾喷头适用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水雾喷头设计、制造、安装、检测和维护等各个环节的专业技术人员。同时,该标准也适用于相关行业的工程设计人员、施工单位、检测机构和安全监管部门,帮助他们在实际工作中确保水雾喷头的质量和性能符合国家标准,从而提高整体消防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