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隐患排查整改考核办法1、各班组排查人员到现场未查出安全隐患或查出但未汇报,也未安排处理的,给予责任人 200 元的罚款。因该隐患未及时排除酿成事故的,将根据集团公司及矿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2、当班隐患未及时处理,未交班擅自离开现场的,对安全检查人员、班组长和现场责任人各罚款 200 元。3、同一条隐患,连续两次仍然不予整改的,罚责任班队长 500 元。对因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将根据集团公司及矿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4、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跟值班干部、班队长及有关人员必须及时进行追查,被通知人员无故不按时参加的,给予罚款 500 元的处理。5、凡发现的隐患不处理,不闭合的班组,集体罚款 2000 元,班队长罚款 500 元,并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