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煤矿防灭火安全专项检查讲解了煤矿防灭火安全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涵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隐患排查治理、防灭火、自然发火预测预报等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矿井电缆和机电设备的管理情况,包括“MA”标志、安全保护设施、设备检测等;煤矿井下使用的空气压缩机的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压缩机油闪点、安装位置及周边环境是否符合规定;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及综合防灭火措施的落实情况,包括防灭火设计、综合防灭火措施、采空区封闭等;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防灭火仪器仪表的配备和检测,消防设施的设置和维护;煤矿企业是否制定并报批矿井火灾应急救援预案,是否组织培训、演练并定期修改完善;主要通风机的反风设施是否完备、检查、演习等是否正常进行;以及各地结合实际情况需要进行安全专项检查的其他内容。督查检查内容还重点检查了瓦斯治理专家“会诊”开展情况、瓦斯治理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包括“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等方面的要求。关于开展煤矿防灭火安全专项检查适用于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安全监察人员及相关从业人员,旨在指导和规范煤矿企业在防灭火安全方面的管理和操作,确保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该文件也适用于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为他们提供监督检查的标准和依据,帮助其更好地履行监管职责,保障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