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一般项目安全检查评定的规定讲解了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持证上岗、生产安全事故处理以及安全标志设置的具体规定。对于分包单位安全管理,总包单位需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资格进行审查,并在签订分包合同时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分包单位应设立安全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员。持证上岗方面,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则强调了事故发生时施工单位应及时报告、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并制定防范措施,同时依法为施工作业人员办理保险。安全标志部分要求施工现场入口及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并根据工程进展调整标志牌设置,还应在现场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安全管理一般项目安全检查评定的规定适用于建筑施工行业的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以及从事建筑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该规定旨在规范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和工程质量,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