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方案依据安全生产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省局将组织二次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一、检查范围全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及零售经营网点。二、检查时间、地点及检查重点(一)4 月底至 5 月底1.检查重点: 一是是否存在超许可范围、 超定员、 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 (库)房用途生产、储存情况;二是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危险工序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三是是否存在边改造边生产、边改造边经营情况;四是是否存在分包、转包、租赁工(库)房或生产线组织生产、储存情况;五是是否存在违法采购、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情况;六是建立和落实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购买、
2、保管、领用、销售等安全管理制度情况;七是批发经营和零售单位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超量存放以及不按规范堆放的行为;八是批发经营企业落实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管理制度情况;九是“打非”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措施。2. 检查地点及人员安排省安全监管局成立 2 个执法检查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相关业务处室人员参加,每组聘请 1-2 名专家。第一组检查地点:巢湖市。第二组检查地点:安庆市。(二)9 月中旬至 10 月中旬1.检查重点:一是生产企业复产验收工作的开展情况;二是生产企业安全防护屏障等安全设施、设备以及电气设备、线路的完好情况;三是是否存在擅自改建、扩建、搭建工(库)房现象;四是安全生产
3、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五是是否存在超许可范围、超定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库)房用途生产、储存情况;六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七是批发经营企业库房定量、定级及规范存放执行情况,禁止销售违禁品执行情况。2. 检查地点及人员安排省局成立 2 个执法检查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相关业务处室人员参加,每组聘请 1-2 名专家。第一组检查地点:六安市。第二组检查地点:宣城市。三、检查方法:(一)企业全面自查。企业要组织内部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专家进行认真自查,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地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二)省局组织执法检查。督查将聘请有关专家,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明查暗访等形式进行。四、有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区实际,精心组织,督促企业做好自查自纠。(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通过检查,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完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增强事故防范能力。(三)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责任。要严格执法,严格实施行政许可,合理布局经营网点,全面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