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隐患排查上报通用标准讲解了生产经营单位在基础管理类事故隐患方面的排查与上报标准。该标准详细列举了从资质证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安全规章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投入、相关方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个体防护装备、职业健康到应急管理等多个方面的具体隐患内容及其说明。例如,在资质证照方面,标准指出了未按规定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消防验收文件、安全生产许可证等问题。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方面,标准强调了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人员配备不足或不符合要求等情况。在安全规章制度方面,标准提到了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缺陷。在安全培训教育方面,标准指出了主
2、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一般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不足问题。在安全投入方面,标准指出未按规定提取安全投入资金、安全投入使用范围或金额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在相关方管理方面,标准强调了未对相关方资质和能力确认、未签订安全协议及未对相关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监督管理等缺陷。在重大危险源管理方面,标准指出了未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未按规定进行登记建档备案及未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等问题。在个体防护装备方面,标准提到未按规定选用、配备、按期发放所需个体防护装备的问题。在职业健康方面,标准指出了未按规定申报危害因素岗位、未对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及未开展职业健康体检等问题。在应急管理方面,标准强调了未按规定设置应急管理机构、未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及未进行应急演练等问题。在隐患排查治理方面,标准指出未按规定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上报等问题。隐患排查上报通用标准适用于所有涉及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那些存在较高安全风险的行业,如冶金、化工、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该标准为这些单位提供了一套全面、系统的隐患排查与上报指南,帮助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