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维修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凡登高作业(按国家规定高度 2m 以上的作业即为高处作业)要检查是否办理过危险作业审批手续。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结紧帽带。高处作业人员应侧佩好安全带,并牢系在紧固的构件上。如果上下层同时施工必须有防护措施,特别是在通道路口要设置安全网,必要时应采用隔离措施,以确保施工人员安全。在脆性的薄弱的屋顶(如石棉瓦、玻璃纤维瓦、预应力槽瓦)上施工,必须搭护板。严禁不搭护板进行施工的做法。施工用的脚手架,必须使用生长 4 年以上的成竹,脚手板厚度不能少于 5cm,并应稳固。脚手架的斜道和工作面的外侧应有防护栏杆,高度不得低于 1m。金属脚手架的部件应完整无缺,架件要牢固,不得有倾倒或移动的迹象。脚手架的立杆必须垂直平稳地放在垫木上。垫木的地面要夯实、整平。无论是竹、木或金属脚手架,都必须有剪刀撑,以便能抗拒大风的袭击。工作梯应完整坚实,并有防滑措施。井字架的基础应平整坚实,攀缆受力要均匀。卷扬机或提升有限位装置和缓冲器。专供工人上下和操作的吊篮,应有防护栏杆,其高度不得低于 1.2m。上述仅是对建筑维修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的要求。若是重大建筑施工,应根据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