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火检查讲解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巡查内容包括用火、用电是否有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及其他消防安全情况。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至少每两小时一次,营业结束后应对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应加强夜间防火巡查。机关、团体、事业单位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其他单位至少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火灾隐患整改
2、情况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是否有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消防安全标志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及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单位应按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规定对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应定期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建立档案资料。防火检查适用于各类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如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公众聚集场所等。这些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日常防火巡查和定期防火检查,确保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得到有效落实,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