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93.1-2007规定了预定作专业用、工业过程用以及教育用的电气设备的通用安全要求。当在特定环境条件下使用时,符合以下定义的设备可以配备计算装置:a)电气试验和测量设备,包括用电气方法试验、测量、指示或记录一个或多个电量或非电量的设备,如信号发生器、测量标准器、电源、换能器和发射机等;b)电气控制设备,指将一个或多个输出量控制在特定量值的设备,且每个量值由手动设置、本地或远地编程,或者由一个或多个输入变量来确定;c)电气实验室设备,指测量、指示、监视或分析物质的设备,或者用于制备材料的设备,包括体外诊断(IVD)设备,这类设备也可用于实验室以外的地方,例如家庭中的自我检查用IVD设备;d)预定要与上述设备一起使用的附件,如样品处理设备。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93.1-2007适用于各类专业、工业和教育领域中涉及电气试验和测量设备、电气控制设备、电气实验室设备及其附件的设计、制造和使用。该标准特别适用于那些需要在特定环境条件下确保安全性能的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工厂、医疗机构和教育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