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聘员工安全教育制度新聘员工(包括临时工)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参加由安全技术部组织的相关考试,对考试不合格者人力资源部门不得录用。1、一级安全教育为公司安全教育,由安全技术部围绕以下内容进行:(1) 、党和国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 、本企业主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 、本单位的生产概况及主要工艺特点(4) 、本单位主要危险源、危险部位及易发性事故的防范对策(5) 、典型事故案例及应当吸取的教训(6) 、劳动安全卫生的一般常识(7) 、消防常识2、二级安全教育为部门安全教育,由用人部门围绕以下内容进行:(1) 、本部门安全管理的主要规定、工作特点和工作要求(2) 、本部
2、门主要危险源危险点的分布及应当注意的事项(3) 、本部门多发性易发性事故的预防对策及应急措施(4) 、本部门典型事故案例及应当吸取的主要教训3、三级安全教育为岗位安全教育,由用人班组围绕以下内容进行:(1) 、班组概况、工作特点和工作要求,主要的安全规定(2) 、班组主要设备、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及注意事项(3) 、班组易发事故的预防措施及应急对策(4) 、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岗位之间衔接配合的安全卫生事项(5) 、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保管及穿戴要求(6) 、发生紧急情况的急救措施和报告程序。4、特殊工种、重点技术工种的安全复审教育由安全技术部负责,每两年进行一次。5、新设备新工艺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外来施工队入场安全教育由安全技术部负责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