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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管理和考核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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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66298 上传时间:2022-01-21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18.2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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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安全保卫管理和考核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搞好现场保卫工作,确保建设工程按期顺利投产。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02 年 11 月 01 日实施)2.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004 年 02 月 01 日实施)3.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火力发电部分 2002 年 12 月 01 日实施)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

2、91)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88)7.建筑施工机械使用安全规程 (JGJ31-2001)8.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9.青海盐湖资源综合利用建设管理大纲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范围:青海 100 万吨钾肥产品综合利用项目管理及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本细则。第四条 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全员安全意识。第五条 各施工单位进施工现场后,必须建立安全保卫管理机构,建立本单位安全保卫三级管理网络,并将本单位安全保卫管理机构及安全保卫管理制度书面上报项目指挥部安全保卫组。第六条 国家对建筑施工

3、相关人员实行资质管理。各施工单位应将项目经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资质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安全保卫组审查、备案。第七条 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认真编写施工安全计划,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完善的、可操作性强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目标。安全、优质、高效、文明、节约地完成建设任务。第八条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现场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保卫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负全面责任。项目指挥部现场安全保卫组是项目业主对施工安全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的部门。监理公司是直接监管单位,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负监理责任。施工单位是实现施工安全的主体和直

4、接责任人,对发生的施工事故负直接责任并承担后果。第九条本建设项目安全保卫工作的总目标:1. 健康、安全、环保教育率达 100%;2. 工伤死亡人数为零;3. 交通、火灾事故为零;4. 特殊工种持证率 100%;5. 劳保防护用品配备率 100%;6. 杜绝重大污染事故;7. 重要物资丢失率为零。第二章安全保卫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十条 安全保卫组织管理机构青海 100 万吨钾肥产品综合利用项目工程建设由业主组织成立工程建设安全保卫委员会(简称安委会) 。安委会结构组成为:其日常办事机构为项目指挥部现场安全保卫组。项目总经理为主任,项目副总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各项目经理为副主任,指挥部项目现场管理部部

5、长、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公司监理工程师以及各单位安全监察负责人任委员会成员。安委会下设现场安全保卫组,为其日常办事机构。第十一条 安委会及现场安全保卫职责1.安委会负责审查工程建设中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重大施工措施;发布现场各施工单位必须遵守的、统一的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和考核细则;监督和考核现场施工单位的安全和文明施工;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涉及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的关系;审批工程建设安全工作计划、报告;统一组织、协调管理施工现场文明施工。2.安全保卫组对安委会负责,其主要职责是监督各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对安委会决议和对安全保卫工作细则的执行情况,并对工程建设中的重大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提交安

6、委会决定。3.安全保卫组应与各业主、项目部、施工单位、安检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建立联系制度,共同保证安委会各项决议的落实。4.安全保卫组行使指导、协调现场安全保卫日常性管理工作职责、编制工程建设安全保卫目标计划、报告,负责填报并上呈表,负责向安委会汇报现场安全保卫情况,并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三章安全保卫工作例会制度第十二条 安全保卫例会每月一次,时间为每月 25 号前一周的周六上午10:30 分。例会由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各项目经理、施工单位的现场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保卫人员参加。第十三条 安全保卫工作例会主要内容是:检查安全保卫工作目标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落实情况,项目监理单位汇报安全监理情况,各施工单位汇报前一阶段安全保卫工作情况及下一阶段安全保卫工作的重点。安委会对每月安全保卫工作情况作出总结并布置下月安全保卫重点,制定阶段性安全保卫工作措施。第十四条 各施工单位应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保卫工作例会,对安全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及时整改。第十五条 各单位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施工检查,对影响安全施工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建立和完善有关安全管理台帐、记录。第十六条 各施工单位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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