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防护体系运行管理办法讲解了x单位系统网络信息安全防护体系的配置安全产品的运行管理规定,旨在提高x单位系统的整体信息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安全产品的有效性。该办法详细规定了适用范围,包括x单位总部、各省级局和地市级局对统一部署的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防病毒系统、漏洞扫描系统、桌面安全防护系统和安全审计系统的运行管理。同时,明确了各级单位的管理职责,如总部负责汇总各省级局的报告并监督指导其解决安全问题,省级局负责本单位及下属地市级局的安全产品运行管理,地市级局则负责本单位的安全产品运行管理。此外,文件还详细列出了安全管理员的主要职责,包括维护安全策略、日常维护管理、故障管理和变更管理等方面,以及具体的操作流程和记录要求。信息安全防护体系运行管理办法适用于x单位总部、各省级局和地市级局,特别针对这些单位在网络信息安全防护体系中部署的安全产品的运行管理。该办法不仅为各级单位提供了明确的管理职责和操作指南,还强调了安全管理员在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变更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确保整个网络信息安全防护体系的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