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佳木斯市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预案讲解了为规范非煤矿山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应对和防范非煤矿山(含尾矿库)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该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并结合佳木斯市实际情况制定。预案适用于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发生的较大(级)以上事故、超出县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烟花爆竹事故或跨县(市)区行政区域的事故、社会影响重大的非煤矿山事故以及市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指挥部认为有必要启动本预案的事故。非煤矿山
2、事故的类型包括爆炸、坍塌、崩裂、脱落、泥石流、火灾等,主要救援措施包括灭火、疏散人员、挖掘、转移等。根据事故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非煤矿山事故划分为四级: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和一般(级)。预案的工作原则包括坚持以人为本,综合治理;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坚持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坚持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佳木斯市非煤矿山事故应急预案适用于佳木斯市内的非煤矿山企业及其相关监管部门,特别是从事非煤矿山生产活动的企业和各级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该预案旨在指导和规范这些企业在面对非煤矿山事故时的应急响应程序,提高应对事故的能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同时,预案也适用于参与非煤矿山事故救援的社会各界力量,如救援队伍、医疗机构、消防部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