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工程责任主体,对本项目工程各项管理工作负有第一责任。应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规、规范、标准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上级制订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加强施工人员安全生产的现场管理,搞好文明生产,坚持管生产必管安全。2、正确处理生产与安全的关系,负责组织好本工地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以及上级检查出的隐患要迅速落实按“三定”要求进行整改,消除事故隐患,预防生产事故的发生。3、 工程开工前应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上报审批, 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分项目、分部位向施工班组及有关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交底人与被交底人签字手续及检查监督工作。督促
2、班组长开展班组安全活动。4、对生产施工现场基坑、搭设的脚手架、井组架和安装的电气、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等,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定期对“洞口、临边”的有效防护,及重要设施部位进行监督检查。5、认真做好季节性施工和节假日前后对生产工人进行遵章守纪安全生产教育,搞好夏季防暑降温和冬季防冻防滑防火工作,对遵章守纪的要给予表扬,对违反操作规程制度的,要及时批评、教育。6、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建筑工程安全报监工作,领取安全许可证,严格按市安监站规定做好建筑工程施工分阶段报监验收程序,为从事危险岗位的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7、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要立即报公司负责人,立即组织抢救,采取应急预案,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如实反映事故真相,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参与事故的分析、调查、取证、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