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讲解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标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要求。该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制定,旨在规范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文中详细说明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定义和职能,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职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宣传和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编制和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监督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参与危险工程方案论证、查处违规行为、组织安全生产评优评先、建立安全管理档案、考核分包企业安全业绩、参与事故调查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的职责则涵盖查阅安全生产资料、检查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监督人员履职、检查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纠正违章行为、查封不合格设施、报告重大隐患等。此外,文件还具体规定了不同资质等级的企业应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适用于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这些企业需按照文件要求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符合标准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