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制度讲解了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作为法定强制性保险的重要性及其具体实施办法。该制度指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是保护建筑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转移企业事故风险、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文件详细说明了保险的范围,强调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提供保障,并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范围应当覆盖工程项目。同时,对保险期限、金额、保费、投保方式、索赔、安全服务及行业自保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如保险期限应涵盖工程项目开工之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保险金额需满足最低标准,保险费应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不得向职工摊派,投保应实行不记名和不计人数的方式,以及索赔程序应规范和简化,确保施工伤亡人员能够得到及时、足额的赔付。危险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制度适用于建筑行业的施工企业、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以及相关监管部门。该制度不仅为施工企业提供明确的保险操作指南,还为监管部门提供了监督和管理的依据,确保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促进整个行业的安全生产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