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船舶翻沉应急救援预案施工船舶翻沉应急救援预案1、总则1.1 船舶因不可抗力或人为因素造成的翻沉是公司重大危险源之一,伴随重大机、海损事故发生及人员伤害,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小船舶翻沉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预案。1.2 船机保有单位对船舶翻沉应严格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2、组织机构和职责2.1 公司成立船舶翻沉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主管生产副总经理组员:船机副总工 设备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监督部经理 总船长 总轮机长 船舶保有单位经理、书记2.2 公司船舶翻沉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备管理部电话:传真:2.3 公司船机副总经理统一指挥船舶翻沉事故应急救援工作。2.4 设
2、备管理部作为船机设备的主管部门,在组长的指挥下实行应急救援的组织、报告、联系、紧急情况的决策等工作。2.5 事故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具体“施工船舶翻沉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公司审批,且将重点放在长途拖航和“四防”期间上,应急救援预案中应包括以下内容:a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名单及各自职责;b救援小分队的名单及各自职责;c事故发生后的报告程序;d联系方式(包括与外援力量的联系);e具体的应急措施;f拖轮及其它船机的配备;g其它必要内容。现场指挥应当及时完成组织、报告、联系等任务。2.6 其它单位和部门各负其责,积极配合应急救援行动。3、应急救援措施的原则3.1 事故船舶首先通过高频电话向就近拖
3、轮/船舶求救,同时和应急救援现场指挥联系,并启动本船的救生设备(救生筏、救生衣等),积极自救。3.2 应急救援现场指挥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小分队尽快赶到现场,同时上报公司“船舶翻沉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与其他单位联系,寻求外援力量的帮助。3.3 按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先援救落水人员。3.4 如果伴随着海水污染情况的发生,还应设置油污防护围栏,尽快启动本单位“船舶海上污染应急救援预案”。3.5 组织打捞沉船和飘浮物品,打捞过程中应注意潜水员的安全。4、报告4.1 发生沉船事故后,除了上述口头报告外,公司在 12 小时内上报局和当地海事部门;事故单位在 24 小时内将书面报告上报公司,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海域、详细经过(包括采取的施救措施)、原因、报告人、报告时间,并附送有关船舶技术状况的记载、航海日志、轮机日志的摘录和其他有关资料。5、事故的调查与处理设备管理部组织有关人员(必要时请专家)成立事故调查组,对翻沉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总结。对事故单位及责任人依照中交集团职工伤亡及工程船舶水上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实施行政处罚;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玩忽职守的人员严厉惩罚;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有功人员进行奖励。6、附则6.1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6.2 本预案由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某施工企业2010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