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触电伤害专项应急预案触电伤害专项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预防和减少有电作业和有电环境及雷击环境作业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1.2 编制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化工建设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安全生产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1.3 适用范围适用于施工经营活动范围内触电伤害(包括雷击)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1.4 目标一旦发生触电事故,能迅速、就地、正确地使触电者脱离电源,能及时地进行有效的自救和外部救援,并杜绝在救援过程中抢救人员被伤害和二次伤害,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2 危害分析2.1 触电事故触电是施工单位常见的生产安全事故,也是施工企业五大人身伤
2、亡事故之一。如果不能及时抢救会造成触电人员死亡或残疾。还可能伴生重大火灾,造成非常大的财产损失。从触电者的最终伤害程度来看,当触电者抢救及时、方法正确,触电者是极有可能获救的。3 应急准备3.1 组织机构公司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公司触电伤害的应急管理工作。工程各项目部应急管理机构要明确将触电伤害的应急管理作为重要的管理职能。3.2 通讯保障公司或工程项目部应有报警器或广播扩音器并有专人管理。应急值班室应设报警电话,24 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手机不得关机,保持通讯畅通。3.3 队伍保障公司和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应急抢险队,抢险队成员身体条件,救援技能应能满足需求,应经常组织培训和演练。3.4
3、 物资保障除了常规的应急物资外,公司及各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实际需要准备必要的触电事故抢险应急物资。3.5 监视和测量电路监测和测量要求详见下表:电路监测和测量要求序号监测内容监测点监测方法目标值监测频次1 支线架设架设处及临时变动处尺量、目测采用TN-S系统,严禁使用绝缘差、老化、破皮电线每月一次、防止漏电;线路通过道路要有可靠的保护;线路直接埋地。敷设深度不小于0.7m处,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2 照明施工现场、宿舍万能表、目测手持照明灯应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危险场所使用24V安全电压每周一次、特别危险场合采用12V;照明线路及灯具距地面不能小于规定距离,严禁
4、使用电炉;防止电线绝缘差、老化、破皮、漏电、严禁用碘钨灯取暧3 开关箱中性点接地配电箱、塔吊、脚手架等目测开关箱要符合一机一闸一保险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每周一次4 接地或接零手 电 严每持及移动电动工具阻测试仪禁接地接零混接,PE线的重复接地不应少于三处,应分别设置于供配电系统的首端、中间、末端处,季度一次每处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5 绝缘电阻值绝缘电阻测试仪符合要求进场验收后半年一次3.6 预防措施3.6.1 施工临时用电的安全措施1)施工用电必须按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建立必要的内业管理资料。2)建立健全符合施工生产实际的供电、用电安装、运行
5、、维护、检修等安全操作规程、规章制度。3)执行用电、检修、拆除工作票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电工工作时,必须安排专人监护;严禁无证无票人员动用电路及电路配套设施。4)照明线路必须和施工线路分设,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行灯照明要使用 36V 以下的安全电压。有限空间为导体材质或潮湿环境,必须使用 12V 安全电压。5)电工巡视,要做详细记录。用电设备机械要检查其接地电阻,超过规定的要马上维修;电气开关、漏电保护器等电气设备损坏的要马上更换。6)独立的配电系统要采用 TN-S 系统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7)用电
6、线路不得乱放乱拉,应架空或埋地,埋地线路应使用铠装电缆,埋地深度为 700mm,上部覆盖保护层;架空高度不得低于 2.5 米,埋地深度不小于 500mm。8)所有的用电机械,必须采用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的配电方式;开关箱应设在 1.5 米处的位置,且做好防雨、防碰撞的措施。9)在易燃易爆危化品存放、使用场所,要使用防爆器材;在雨中、水中作业,要选用防水器材。10)在临近电力线路下方施工,要保持安全距离(距 1kv 线路不小于 4 米;距 10kv 线路不小于 6 米;距 35-110kv 线路不小于 8 米;距 154-220kv 线路不小于 10 米;距 330-500kv 线路不小于 15 米).不能保持安全距离施工时,必须通过增设屏障、遮拦、围栏、保护网等进行保护隔离,并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牌。11)在较大建筑物、构筑物、钢结构框架施工,或使用塔吊、室外电梯等较大的机械施工,应严格按设计或制作、安装使用规定,装设避雷装置并经常检验,使之保持在合格的状态。3.6.2 雷雨天气员工自我保护措施1)总体原则:一是人体的位置尽量降低,以减少直接雷击的危险;二是人体与地面的接触部分如双脚要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