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达市重大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达市重大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总则一、总则为保证我市燃气生产突发事件、城市居民燃气泄漏、爆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支持和保障经济发展,根据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建立和完善我市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体系,全力做好各类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二)工作目标保证在燃气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分工,迅速、有效地组织
2、抢险救援工作,迅速控制事件的发展,防止事件的进一步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损失。(三)编制依据依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黑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以及我省、绥化市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应急预案。(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安达市行政区域内燃气生产、运行、经营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突发性事故。按照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及省、绥化市关于重大安全事故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应定为重特大燃气安全事故。(1)在燃气生产、运行、经营及运输过程中发生燃气泄漏造成一次死亡 3 人(含)以上或受伤
3、 20 人(含)以上的。(2)直接经济损失 50 万元(含)以上的。具体包括:1、燃气开采、生产、加工、处理、输送过程中遭遇非正常情况,导致我市气源或供气设施中气质指标严重超标。2、石油炼厂、油气田、气田、制气厂、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储罐发生垮塌等事故,致使气源中止。3、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导致气源开采、制气生产、气源输送受阻或液化石油气储站损毁。4、气源生产、输配、应用设施发生火灾、爆炸、倒塌、严重泄漏。5、液化气供应站及其附属设施、设备造成损坏,无法及时修复,严重威胁市区供气的紧急情况。6、各种原因造成的供气故障,性质严重、影响重大的紧急情况。当发生以上情况之一时,安达市重大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开始工作,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