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突发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突发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1.1.总则总则1.1编制目的规范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维护社会稳定。1.2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所称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经营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活动过程中突然发生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安全、健康和重大财
2、物损失的事故,以及能够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以下简称重大事故)。1.4工作原则1.4.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公共危害。1.4.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村(社区)和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相应的危险化学品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主体职责,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机制。1.4.3依靠科技、规范管理。采用先进技术和救援装备,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增强应急救援能力。规范应急救援工
3、作,确保应急救援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1.4.4反应迅速、协同应对。各有关职能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1.4.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应急救援和预防工作相结合,切实加强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训练、装备建设和预案演练工作。2.2.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2.1丁蜀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丁蜀镇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由镇长担任总指挥,特殊情况镇长不能到位时,由分管副镇长代任,负责对重大事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管副镇长和镇安监科长、各有关公安派出所
4、长担任副总指挥;成员由镇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下设宣传报道组、专家顾问组、现场抢险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医疗救护组等六个组。(详见附件 1 丁蜀镇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结构图)2.2指挥部主要职责(1)统一指挥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及各自的应急救援预案,控制事故扩大,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2)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3)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费、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事故后应及时归还或给予补偿;(4)根据事故危害程度,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疏
5、散工作;(5)对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单位依法下达停产停业整顿指令;(6)组织事故现场保护和事故调查工作;(7)开展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稳定社会秩序;(8)适时发布事故公告。(9)必要时,向宜兴市人民政府请示启动市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3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2.3.1 驻镇公安部门:(1)负责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中毒事故的现场扑救及应急处置工作;(2)负责事故区域的警戒和交通管制,有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撤离;(3)负责确定事故伤亡人数和伤亡人员的姓名、身份;(4)负责对有关事故直接责任人的监护及逃逸人员的追捕;(5)参加事故调查。2.3.2 安监科:(1)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
6、协调;(2)负责应急救援专家组工作,提供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指导;(3)牵头负责事故调查组工作。2.3.3 社会事业办:负责调动药品、器材,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治疗救治工作,提供医疗保障。2.3.4 环保办:(1)做好事故现场监测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通报危险、危害的情况;(2)做好污染物的处置工作。2.3.5 电信部门:负责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通讯保障。2.3.6 交通部门:(1)负责所辖通航水域、航道及港口码头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2)负责事故通航水域、航道的交通管制;(3)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物资运输工作,及时把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运送到事故抢救现场。2.3.7 镇政府办公室职责:按照新闻发布的有关规定,适时向媒体发布事件进展和处置情况,同时组织新闻媒体向公众宣传自救防护等知识。2.3.80 财政所:根据镇政府的决定落实事故抢险和事故处理资金。2.4各成员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主要内容(1)明确应急救援组织网络、相关职责及通讯联络方法;(2)事故发生后迅速到达现场的保证手段;(3)到达现场后应急救援系统立即运行的措施;(4)现场应急处置的具体措施:现场保护;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