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港口区食物安全应急预案港口区食物安全应急预案食物中毒是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的紧急突发事件。为了在发生食物中毒时,及时有效地采取果断措施,查明原因、抢救中毒病人,减少中毒死亡并控制继发中毒,特制定港口区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请各有关单位在食物中毒处理工作中,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1、食物中毒处理原则1.1 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挥下医疗部门配合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立即组织人力、物力迅速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1.2及时进行食物中毒紧急报告,保持及时流畅的信息通报。1.3 及时而有效地进行调查、采样检验、抢救,迅速控制突发事件局面,最大限度地减少食物中毒造成的损失。1.4 如中毒事件涉
2、及违反食品卫生法及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应及时报请卫生监督执行机构参与(市卫生监督所,电话 2822411),如涉及投毒或刑事民事案件时,报告公安部门介入处理。2、组织机构与人员2.1 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为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处理的指挥部、各级医疗单位负责食物中毒病人的救治并配合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食物中毒处理的调查与检验。重大食物中毒发生时,区政府根据需要,组织卫生、医药、公安、工商行政管理、交通、农业、广播电视等部门协同工作。卫生行政部门、区医院和各镇卫生院医疗要向村卫生所和社会公布本部门的联系方式(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等),并上报上级部门,逐级上报汇总到市卫生局,并向社会公布食
3、物中毒急救报告电话。2.2 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部门要配备熟悉食物中毒处理的专业人员。有计划有步骤地对他们进行知识更新,采取送出去深造,请进来讲课、案例研讨,到上级培训,逐级培训基层人员等方式普遍轮训,提高处理食物中毒的业务能力。食物中毒应急调查处理和抢救人员要登记造册,逐级上报汇总到市卫生局,人员保持相对稳定。3、食物中毒处理所需的药品、器材及物资的准备3.1 采样用具3.1.1 消毒样品容器(每份):清洁的一次性塑料袋 20 个,500ml 广口瓶 4 个,500ml 水样瓶 2 个,小试管 20 个,大试管 20 个。3.1.2 消毒采样工具包(每个):棉签 3 包、生理盐水 5
4、00ml、酒精灯 1 盏、火柴(打火机)2 盒、消毒用酒精(75%)200ml、剪刀 2 把、镊子 2 把、调匙15 把、勺子 1 把、采样刀 1 把、一次性注射器 10 个、止血胶带 1 条、试管架 1个、记号笔 1 支、标签贴纸 100 份、一次性塑料手套 2 副。3.2 调查用表与工具、设备3.2.1 电话记录本、调查笔录、现场卫生监督笔录、样品采集记录表、封条、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受理举报案件登记表、食物中毒个案调查表、食物中毒一览调查表。3.2.2PH 试纸 1 包、有机磷农药试纸等快速检验设备、温度计、座标纸、曲线板与三角板、科学计算器。3.3常用食物中毒特效抢救药品3.3.1 乡
5、镇级医疗机构须贮备药品:解磷定(或氯磷定、双复磷)、阿托品、亚甲蓝(美蓝)、亚硝酸钠、硫代硫酸钠、VitkI、硫酸铜、硫酸镁。3.3.2区人民医院须贮备的药品:除以上药品外,还有解氟灵(乙酰胺)、二硫基丙醇(或二巯基丙磺酸钠、二巯基丁二酸钠)、依地酸二钠钙、硫乙胺(盐酸半胱胺)、硫酸钠、L 一半胱氨酸盐酸盐。3.3.3 现场消毒用品漂白粉、漂白精片、大苏打(碳酸钠)等。3.3.4 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当地食物中毒特点有针对性地计划与贮备有关药品、试剂、器材、物资,并在经费上予以保证。卫生行政部门在处理食物中毒要及时把所需的药品、试剂、器材等报当地医药化工供应部门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4、
6、食物中毒紧急报告制度4.1 食物中毒 100 人以上或死亡 1 人以上为重大食物中毒,中毒 30 人以上到小于 100 人为中等食物中毒;中毒小于 30 人为小型食物中毒。4.2 在得知食物中毒发生后,所在单位和个人以及最初接诊的各级医疗部门必须采取最快的通讯方式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话3252441)报告。接到报告的医疗机构对中等和重大食物中毒,必须采取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上级业务部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机构和区卫生局 (电话2861493),经勘验确认后的重大食物中毒应于 2 小时内电话报市卫生局(电话2822432)。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4.3 上报的内容应包括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中毒人数和死亡人数,发生的原因及采取的措施,需要解决的问题等。4.4 各部门报告、收报时均应做好记录备案。收报部门应向报告部门核实情况,收报人收报后应立即向领导请示汇报,记录处理意见备案,通知有关人员迅速采取行动。5、食物中毒处理组织协调工作5.1 发生小型食物中毒时,由当地医疗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直接到现场抢救与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