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紧急突发事件处理规程讲解了公司辖区内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火警、火灾除外)的规范程序,旨在提高管理处和秩序维护队的应急处理能力,确保辖区内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该规程详细规定了突发事件处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快速反应、统一指挥、服从命令和团结协作。具体措施包括:秩序维护员在接警后1分钟内到达现场,管理处人员在5分钟内到达现场,且所有相关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指挥,密切协作。针对盗窃、打架斗殴和抢劫等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规程提供了详细的应对步骤,例如及时报警、保护现场、控制事态发展、救治受伤人员以及向公安机关报告案情。治安紧急突发事件处理规程适用于公司辖区内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特别适用于管理处和秩序维护队。该规程为管理处主任、秩序维护队长及其团队成员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帮助他们在面对突发情况时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行动,确保辖区的安全稳定。此外,该规程也适用于公司安委办主任和其他相关部门,以便他们能够更好地协调和支持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