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职责履行检查制度讲解了应急管理的基本原则,强调了“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该制度将应急管理分为“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涵盖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内容。文中指出,应成立以矿长为组长,主管安全生产副矿长为副组长,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检查领导小组,并在生产指挥中心设立应急检查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同时,规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写与修订流程,由矿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编制和修订,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制度还明确了应急检查的具体要求,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全面检查,涉及设施、通讯设备、救援物资储备、救护队人员配备、系统图纸和内页等方面,并要求做好检查记录。应急管理职责履行检查制度适用于煤矿行业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对于矿山企业中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和日常运行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该制度不仅为矿山企业的应急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还为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提供了依据,有助于提升企业在应对突发事件时的响应能力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