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讲解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带班的具体制度和要求,旨在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该制度详细规定了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的带班形式、时间要求、职责分工以及工作流程。企业负责人包括总公司和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等,每月带班检查时间不少于6个工作日。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少于施工时间的80%,并需与施工人员共同上下班。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需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带班记录需存档备查,且在交接班时需明确交代安全工作中的遗留问题。若发生事故,带班领导需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及其下属分公司和项目部,特别是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该制度为企业提供了一套详细的带班检查和生产管理制度,有助于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