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煤矿安全规程(2022)条文对比.docx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73248 上传时间:2022-01-26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72.3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煤矿安全规程(2022)条文对比.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煤矿安全规程(2022)条文对比.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煤矿安全规程(2022)条文对比.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煤矿安全规程(2022)条文对比.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煤矿安全规程(2022)条文对比.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规程(2022)(2022)条文对比条文对比煤矿安全规程部分条文修订前后对照表煤矿安全规程部分条文修订前后对照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第 8 8 号号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的决定已经 2021 年 8 月17 日应急管理部第 27 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22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部长黄明2022 年 1 月 6 日2016 版条文2022 版条文第四条:第四条:从事煤炭生产与煤矿建设的企业(以下统称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煤矿企业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各

2、级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管理、投入、奖惩、技术措施审批、培训、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制度等。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各种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维修, 并做好记录。煤矿必须制定本单位的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第四条:第四条:从事煤炭生产与煤矿建设的企业(以下统称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煤矿企业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与职业

3、病危害防治目标管理、投入、奖惩、技术措施审批、培训、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制度等。煤矿企业必须制定重要设备材料的查验制度,做好检查验收和记录,防爆、阻燃抗静电、保护等安全性能不合格的不得入井使用。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各种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并做好记录。煤矿必须制定本单位的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第十条:第十条:煤矿使用的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不得使用。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必须经过论证并制定安全措施;新设备、新材料必须经过安全性能检

4、验,取得产品工业性试验安全标志。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和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第十条:第十条:煤矿使用的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不得使用。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必须经过论证并制定安全措施;新设备、新材料必须经过安全性能检验,取得产品工业性试验安全标志。积极推广自动化、智能化开采,减少井下作业人数。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和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第九十五条:第九十五条:采(盘)区开采前必须按第九十五条:第九十五条:一个矿井同时回采的采煤工照生

5、产布局和资源回收合理的要求编制采(盘)区设计,并严格按照采(盘)区设计组织施工,情况发生变化时及时修改设计。一个采(盘)区内同一煤层的一翼最多只能布置 1 个采煤工作面和 2 个煤(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一个采(盘)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者多煤层开采的,该采(盘)区最多只能布置 2 个采煤工作面和 4 个煤(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采掘过程中严禁任意扩大和缩小设计确定的煤柱。采空区内不得遗留未经设计确定的煤柱。严禁任意变更设计确定的工业场地、矿界、防水和井巷等的安全煤柱。严禁在高速铁路下开采安全煤柱。下山采区未形成完整的通风、排水等生产系统前,严禁掘进回采巷道。作面个数不得超过

6、3 个,煤(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个数不得超过 9 个。严禁以掘代采。采(盘)区开采前必须按照生产布局和资源回收合理的要求编制采(盘)区设计,并严格按照采(盘)区设计组织施工,情况发生变化时及时修改设计。一个采(盘)区内同一煤层的一翼最多只能布置 1 个采煤工作面和 2 个煤(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一个采(盘)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者多煤层开采的,该采(盘)区最多只能布置 2 个采煤工作面和 4个煤(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在采动影响范围内不得布置 2 个采煤工作面同时回采。下山采区未形成完整的通风、排水等生产系统前,严禁掘进回采巷道。严禁任意开采非垮落法管理顶板留设的支承采空区顶板和上覆岩层的煤柱,以及采空区安全隔离煤柱。采掘过程中严禁任意扩大和缩小设计确定的煤柱。采空区内不得遗留未经设计确定的煤柱。严禁任意变更设计确定的工业场地、矿界、防水和井巷等的安全煤柱。严禁开采和毁坏高速铁路的安全煤柱。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百一十五条:采用放顶煤开采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矿井第一次采用放顶煤开采,或者在煤层(瓦斯)赋存条件变化较大的区域采用放顶煤开采时,必须根据顶板、煤层、瓦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安全资料 > 其他文档

copyright@ 2010-2023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