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责任制讲解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该文件强调了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文件指出,在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并依法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项目负责人需依法向有关部门查询并提供施工现场及周边区域的相关资料,确保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行政处罚。文件还明确规定,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向相关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同时,要依法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不得向施工单位明示或暗示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设备和设施。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责任制适用于建筑行业的建设单位及其项目负责人。该文件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提供了明确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帮助其更好地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适用于所有涉及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特别是那些需要进行大规模施工项目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