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动火审批制度讲解了施工现场未经批准不得任意动用明火的规定,强调焊接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文中指出油漆间、木工间、危险品仓库和易燃场所等禁火区域严禁明火作业,并且凡需焊接、气割作业均需由班长向安全员或保卫员提出申请,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该许可证需由管生产的项目副经理审批。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配备沙桶和灭火机等消防措施,同时要设安全监护人。此外,文中还详细说明了一级动火作业许可证可允许一周有效,二级动火作业可允许三天有效,而一级动火只允许一天或定时控制。建筑工地动火审批制度适用于建筑工地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及安全监督人员,特别是涉及动火作业的相关人员。该制度为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和操作规范,适用于所有需要动火作业的建筑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