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用水管理规定讲解了现场临时用电和临时用水的管理要求。在临时用电方面,规定明确了临时用电的范围,包括临时动力用电和临时照明用电。要求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及其他相关规范标准,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并建立相应的管理文件和档案资料。工程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需签订临时用电管理协议,明确管理责任。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合格产品,电工作业需持证上岗,且作业时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项目部应定期检查和维护临时用电系统,建立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在临时用水方面,规定涵盖了生产用水、机械用水、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要求根据现场工况编制临时用水方案,建立管理文件和档案资料。消防用水应优先利用城市或建设单位的永久消防设施,如自行设计,消防干管直径应不小于100mm,消火栓处应有明显标志,周围3m内不得存放物品。对于高度超过24m的建筑工程,应安装临时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75mm,且不得用作施工用水管线。消防供水需保证充足的水源和水压,消防泵应使用专用配电线路。临时用电、用水管理规定适用于建筑施工行业的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电工及相关技术人员。该规定为确保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和用水的安全管理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和要求,特别适用于需要编制临时用电和用水方案的工程项目。通过遵循这些规定,可以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和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