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全玻璃的相关规定讲解了在特定建筑环境中使用安全玻璃的具体要求。这些要求包括:7层及7层以上建筑物的外开窗;面积大于1.5平方米的窗玻璃或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500毫米的落地窗;除全玻幕外的幕墙;倾斜装配窗、各类天棚(含天窗、采光顶)、吊顶;观光电梯及其外围护;室内隔断、浴室围护和屏风;楼梯、阳台、平台走廊的栏板和中庭内拦板;用于承受行人行走的地面板;水族馆和游泳池的观察窗、观察孔;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门厅等部位;以及其他易遭受撞击、冲击而造成人体伤害的部位。建筑安全玻璃的相关规定适用于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及物业管理等行业,特别是涉及高层建筑、大型公共设施、商业综合体、酒店、办公楼等项目的相关从业人员。该规定为确保建筑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有助于减少因玻璃破损导致的人身伤害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