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管道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一、安全生产1、安全管理1.1 项目部要设立以项目经理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组织管理机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严格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到制度完善、目标明确、责任到人。1.2 按工程项目规模配备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单项造价 5000 万以下工程不少于 1 人;5000 万-1 亿的工程不少于 2 人;1 亿以上的工程不少于 3人;针对分包单位:专业分包至少 1 人,劳务分包的工程 50 人以下的至少 1 人,50-200 人的至少 2 人,200 人以上的
2、至少 3 人。项目部必须确保施工现场安全作业环境及施工安全措施所需费用的投入。1.3 项目部要定期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检查,保证做到项目部安全员每日巡检,项目部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公司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作好安全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原则及时整改。1.4 项目部应针对工程的实施情况,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其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如:基坑支护与降水工作、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拆除及爆破工程等,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实施,并由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1.5 严格执行平顶
3、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现场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1.6 项目经理、 专职安全员均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从事电工、电焊工、施工机械设备操作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1.7 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或新的岗位前,必须登记造册和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项目部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1.8 夜间作业,必须保证作业区有足够的照明;在重点危险部位及路段,夜间必须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灯、警示牌等警示标志;夜班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按规定配戴好个人防护用
4、品,严禁酒后作业,保证精力充沛;夜间作业前,应严格进行安全例行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及不利作业条件的,必须停止作业;加大夜班的跟踪巡查力度,尤其是危险施工区域;施工车辆夜间作业必须有专人指挥,严防倒车伤人等各类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加强夜间作业的用电管理, 严禁非电工人员操作用电,严禁私自乱拉 乱接电线。2、安全防护2.1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前必须按批次批量检测,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2.2 深度超过 2m 的基坑(槽)边堆放的弃土、材料、机具等与基坑边距离不少于 1.2m,大中型机械设备与基坑(槽)边距离应根据施工方案、基坑壁支护情况计算确定。弃土堆置高度不得
5、高于 1.5m。基坑(槽)施工必须采取科学合理的排水、降水和隔渗措施。基坑(槽)的临边防护栏杆必须使用钢管搭设并使用安全网封闭。2.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采用 TN-S 低压配电系统、 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施工现场应使用标准配电箱。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 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并按规范接线。2.4 施工现场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2.5 吊车司机和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施工机械必须按照出厂说明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2.6 施工机具必须按
6、操作规程操作,安全措施、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可靠。电焊机一次侧进线处必须有防护罩,二次侧必须有空载降压保护装置或防触电保护装置,并做好保护接零及装设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严禁用石油液化气替代乙炔、氧气进行相关施工。2.7 潜水泵必须做好保护接零,并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小于15mA0.1s 的漏电保护器,潜水泵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必须先切断电源,严禁拉拽电缆或出水管。2.8 距地下管线 1.5 米(燃气管线 2 米)范围内不得采用机械开挖,应用人工开挖。管道暴露后应及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并通知有关管线单位处理。2.9 管线工程施工路段,必须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设置各类醒目交通安全警示标志和车辆导向标志,在交通繁忙的复杂路段必须配备专人执勤指挥,并设置带有反光标识围挡、警示地锥等警示标志。二、文明施工1.1 市政管线工程开挖区域必须设置连续围档,围挡要坚固、平稳、严密、整洁、美观,并做好警示标志,施工完成必须尽快按要求对路面及人行道进行恢复。 围挡材料应采用金属材质或装配式活动板材, 不得使用塑料布、土工布、纺织布。1.2 工程造价 100 万以上的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五牌一图”(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