沟槽、基坑支护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讲解了沟槽和基坑支护工程的安全监理规定和钢木支护的安全控制要求。在安全监理规定方面,细则强调了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根据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开挖深度等因素对支护结构进行设计,确保其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满足施工安全要求,并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于深度超过5米的基坑或地质条件复杂的工程,应有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论证。细则还规定了现场作业区的划定和安全标志的设置,要求支护紧跟挖土工序,土壁裸露时间不超过4小时。在现况建筑物附近作业时,必须掌握其结构和基础情况,确保安全。土壁深度超过6米时,不宜使用悬臂桩支护。施工过程中,严禁利用支护结构支搭作业平台或挂装起重设施,支护结构施工完成后需进行检查和验收。拆除支护结构时,应设专人指挥,作业中应与土方回填密切配合。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必须停止露天桩工和起重机械作业。此外,细则还强调了上下沟槽、基坑时严禁攀登支护结构。沟槽、基坑支护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适用于沟槽和基坑支护工程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管理人员。这些单位和人员需要了解和遵循细则中的各项规定,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特别是对于涉及深基坑和复杂地质条件的工程项目,该细则提供了详细的安全指导和操作规范,有助于预防和减少施工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