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单位、基层班组活动管理制度讲解了为提高管理单位和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的实效性,确保干部员工能够通过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达到预期效果,特制定了该制度。该制度规定了各单位和班组在开展安全活动时的具体职责与要求。管理单位需每年12月制定下一年度的活动计划,并于每月30日前提交月度活动计划至生产管理部安全组。管理单位每月应组织1次安全活动,时间不少于2学时,且必须有负责人、计划、内容和记录。企业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参加1次班组安全活动,车间主任及管理人员每月至少参加2次,并在记录上签字。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8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学时,同样需要有负责人、计划、内容和记录。分厂安环处和车间安全员每月至少抽查1次安全活动记录并签字。安全活动内容涵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上级安全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的学习,以及岗位安全技术练兵和基本功训练。管理单位、基层班组活动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管理单位和基层班组,旨在规范各单位和班组的安全活动,确保活动的有效性和规范性,提升全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该制度特别适用于生产管理部、分厂安环处、车间安全员以及各级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确保他们能够按照制度要求开展和参与安全活动,共同维护企业的安全生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