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械设备安全施工监理细则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公园道 1 号二期工程,工程设计由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工程建设地点:铜仁市清水南路 37 号。公园道 1号二期工程项目为一个住宅建筑群,该建筑群地下部分为一层地下车库,地上部分由 1#、2#、3#、4#、8#、11#、12#楼组成,1#楼为 32-33 层、建筑高度 99 米;2#楼为 32 层、建筑高度 97.5 米;3#楼为 32 层、建筑高度97.20 米;4#楼为 29-32 层、建筑高度 94.5 米;8#楼为 30-32 层、建筑高度98.10 米;11#楼为 28-29 层、建筑高度 89 米;12#楼为 28-30 层
2、、建筑高度 97.00 米,框剪结构,该建筑群总建筑面积约 180000m2。地下室建筑面积约为 16000m2。项目名称:铜仁公园道 1 号二期工程建设地点:铜仁市清水南路 37 号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 180000m2。地下室建筑面积约为16000m2。建设单位:铜仁市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东北建筑设计研究院重庆分院监理单位:贵州建工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监理依据 1、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JGJ8892) ;2、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01; 3、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514494;4、 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ZBJ800121996;5
3、、起重机械、起重工具及其小型机械设备操作与装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等。以上仅为起重机械、起重工具与装拆工程安全有关内容规定,其他依据在建筑工程安全监理细则的依据中已有说明。三、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内容(一)起重机械、起重工具及其小型机械设备操作与装拆工程的使用前安全技术措施的监理 1、审查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其实施;2、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资质;3、督促总、分包单位落实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工作;4、检查承包单位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岗位合格证书,及持证上岗情况;5、督促总、分包单位按规定搭桥设安全生产设施和做好使用认的验收工作;6、督促承包单位落实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及时消除
4、施工安全隐患。 (二)重机械、起重工具及其小型机械设备操作与装拆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 1、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操作证或公安部门颁布的机动驾驶执照后,方可持证上岗,学员应在专人指导下进行工作。2、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3、机械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4、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5、变配电站所、乙炔站、氧气站、空气压缩机房、发
5、电机房、锅炉房等易于发生危险的场所,应在危险区域界限处,设置围栅和警告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挖掘机、起重机、打桩机等行重要作业区域,应设立警告标志及采取现场安全措施。6、在机械产生对人体有害的气体、液体、尘埃、渣滓、放射性射线、振动、噪声等场所,必须配置相应的保护设备和三废处理装置:在隧道、沉井基础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使有害物限制在规定的限度内。7、严禁利用大地作工作零线,不得借用机械本身金属结构作工作零线。8、电气设备的每个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点必须单独的接地(零)线与接地干线(或保护零线)相连接。严禁在一个接地(零)线中串接几个接(地)零点。9、严禁带电作业或采用预约停送电时间的
6、方式进行电气检修,检修前必须先切断电源开关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警告牌的挂、取应有专人负责。10、发生人身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然后方可对触电者作紧急救护。严禁在未切断电源之前与触电者直接接触。11、各种电源导线严禁直接绑扎在金属架上。12、配电箱电力容量在 15KW 以上的电源开关严禁采用瓷底胶木刀开关。 13、 使用射钉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严禁手掌压钉管和将枪口对准人; (2)击发时,应将射钉垂直压紧在工作面上,当两次扣动板机,子弹均不发射时,应保持原射击位置数秒后,再退出射钉弹; (3)在更换零件或断开射钉枪之前,射枪内均不得装有射钉弹。14、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15、起重机的变幅批示器, 力矩限制器, 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16、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17、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以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现场浇注的混凝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