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之要求,依据安全生产评价之内容,为确保施工生产安全防范责任制的落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建立了施工现场消防制度,其规定如下:一、施工现场消防管理l、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消防管理小组,组建义务消防队。消防队员要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2、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项目经理部每半年对施工人员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3、现场设置消防车道,特别是通往仓库、生活区的道路其宽度不得小于 3.5m,消防车道不能环行的应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辆
2、场地。4、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采取足够防冻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5、现场进水管直径不小于 100mm,消火检处要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 3m 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6、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动火证手续。7、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8、项目部物资员对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物资员要熟悉库存材料的性质,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库内严禁吸烟。9、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项目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10、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 5m,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 10m。二、坚持防火月检查制度,消除火灾隐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2、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3、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4、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6、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