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房钥匙管理规定1.目的:规范工程人员及设备机房的正常管理工作;2.适用范围:适用于工程部全体人员;3.职责:工程部主管负责监督、检查工作,并定期向部门经理汇报;4.具体工作要求:4.1 机房钥匙一律不得私自配制;4.2 凡不是 24 小时值班的机房,钥匙应有一套在 24 小时值班的配电机房保存,以防万一有特殊情况需使用时须严格登记。4.3 不允许私配机房钥匙。4.4 无关人员不得借用机房钥匙。5.5 机房钥匙一旦遗失必须立即申报。5.6 无人值班的机房,借用钥匙时间需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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