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讲解了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强化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而制定的细则。该细则详细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定义、范围、管理制度、公示要求、安全防护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与审批流程、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现场监督与监测、隐患排查与整改等具体措施。细则还强调了施工图设计变更或施工条件变动后的重大危险源补充和完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定期检查与评估、以及安全管理台帐的建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各类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以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建筑施工活动及其安全管理。该细则特别适用于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对施工安全影响较大的环境和因素的工程项目,旨在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和风险控制,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