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建筑施工起重吊装一般规定?.docx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74328 上传时间:2022-01-26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3.5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筑施工起重吊装一般规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建筑施工起重吊装一般规定?.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建筑施工起重吊装一般规定?.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建筑施工起重吊装一般规定?.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建筑施工起重吊装一般规定?依据: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安全技术规范 JGJ276-20121 必须编制吊装作业施工组织设计,并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环境、道路、架空电线等情况。作业前应进行技术交底;作业中,未经技术负责人批准,不得随意更改。2 参加起重吊装的人员应经过严格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3 作业前,应检查起重吊装所使用的起重机滑轮、吊索、卡环和地锚等,应确保其完好,符合安全要求。4 起重作业人员必须穿防滑鞋、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应佩挂安全带,并应系挂可靠和严格遵守高挂低用。5 吊装作业区四周应设置明显标志,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6 起重设备通行的道路应平整坚实。

2、7 登高梯子的上端应予固定,高空用的吊篮和临时工作台应绑扎牢靠。吊篮和工作台的脚手板应铺平绑牢,严禁出现探头板。吊移操作平台时,平台上面严禁站人。8 绑扎所用的吊索、卡环、绳扣等的规格应按计算确定。9 起吊前,应对起重机钢丝绳及连接部位和索具设备进行检查。10 高空吊装屋架、梁和斜吊法吊装柱时,应于构件两端绑扎溜绳,由操作人员控制构件的平衡和稳定。11 构件吊装和翻身扶直时的吊点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异型构件或无设计规定时,应经计算确定,并保证使构件起吊平稳。12 安装所使用的螺栓、钢楔(或木楔) 、钢垫板、垫木和电焊条等的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的材质标准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13 吊装大、重、新

3、结构构件和采用新的吊装工艺时,应先进行试吊,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正式起吊。14 大雨天、 雾天、 大雪天及六级以上大风天等恶劣天气应停止吊装作业。事后应及时清理冰雪并应采取防滑和防漏电措施。雨雪过后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15 吊起的构件应确保在起重机吊杆顶的正下方,严禁采用斜拉、斜吊,严禁起吊埋于地下或粘结在地面上的构件。16 起重机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或在架空输电线路下行走时,必须与架空输电线始终保持不小于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规定的安全距离。当需要在小于规定的安全距离范围内进行作业时,必须采取严格的安全保护措施,并应经供电部门审查

4、批准。17 采用双机抬吊时,宜选用同类型或性能相近的起重机,负载分配应合理,单机载荷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 80%。两机应协调起吊和就位,起吊的速度应平稳缓慢。18 严禁超载吊装和起吊重量不明的重大构件和设备。19 起吊过程中,在起重机行走、回转、俯仰吊臂、起落吊钩等动作前,起重司机应鸣声示意。一次只宜进行一个动作,待前一动作结束后,再进行下一动作。20 开始起吊时,应先将构件吊离地面 200300mm 后停止起吊,并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装置的可靠性、构件的平衡性和绑扎的牢固性等,待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已吊起的构件不得长久停滞在空中。21 严禁在吊起的构件上行走或站立,不得用起重机载运

5、人员,不得在构件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22 起吊时不得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回转时动作应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做反向动作。23 严禁在已吊起的构件下面或起重臂下旋转范围内作业或行走。24 因故(天气、下班、停电等)对吊装中未形成空间稳定体系的部分,应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25 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和零配件等,必须放在工具袋(盒)内,严防掉落,并严禁上下抛掷。26 吊装中的焊接作业应选择合理的焊接工艺,避免发生过大的变形,冬季焊接应有焊前预热(包括焊条预热)措施,焊接时应有防风防水措施,焊后应有保温措施。27 已安装好的结构构件,未经有关设计和技术部门批准不得用作受力支承点和在构件上随意凿洞开孔。不得在其上堆放超过设计荷载的施工荷载。28 永久固定的连接,应经过严格检查,并确保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固定工具。29 高处安装中的电、气焊作业,应严格采取安全防火措施,在作业处下面周围 10m 范围内不得有人。30 对起吊物进行移动、吊升、停止、安装时的全过程应用旗语或通用手势信号进行指挥,信号不明不得起动,上下相互协调联系应采用对讲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安全管理 > 安全管理制度 > 建筑

copyright@ 2010-2023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