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一般规定1、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的供电的 TNS 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 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 配电室 (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2、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采用 TN 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 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PE 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 TN-S 接零保护系统。3、TN 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
2、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在 TN 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 10。在工作接地电阻允许达到10的电力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 10。4、每一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 2 根及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做电气连接。不得采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宜采用角钢、钢管或光面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材。接地可利用自然接地体,宜采用与在建工程基础接地网连接的方式,应保证其电气连接和热稳定。5、PE 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PE 线上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6、PE 线所用材质与相线、工作零线(N 线)相同时,其最小截面应符合下表规定。PE 线的绝缘颜色为绿/黄双色线。PE 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的关系见表 6。7、配电箱金属箱体,施工机械、照明器具、电器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等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与保护零线的连接应采用铜鼻子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