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生产安全隐患排查制度讲解了建筑施工企业如何建立健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该制度首先成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了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设立了项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安全员,并建立了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了有效监控。制度还强调了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了合理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并建立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确保所有员工接受培训教育和考核,特别是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于分包项目,依法签订了分包合同,核查了分包单位的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此外,制度还详细规定了对施工现场脚手架与模板工程、“四口、五临边”、外用电梯、塔吊等重要部分和设备的检查标准,并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进行检查落实。同时,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59-2005)对临时用电设施进行了配设和检查。对于自查发现的隐患,逐一登记建档,分类分级进行整治管理,确保整改工作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建筑生产安全隐患排查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尤其是那些在施工现场面临多种安全隐患的企业。该制度不仅为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提供了系统的指导,也为企业各级员工明确了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通过这一制度,企业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安全事故,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稳定运行。